中国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历史并不长,虽然从建国之初开始就已提出,但算起来也就几十年时间。1956年建立了第1批自然保护区,但接下来的二十多年时间里,这一批保护区中只有少数在真正的实行保护。直到1978年以后,自然保护区建设才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期。
从无到有、从有到多的保护区建设过程中,一直没有一个完整的体系、林业、环保、农业、国土、海洋、水利、建设、科研、教育等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保护区。建设目的不同、管理体制不同、经费来源不同,五花八门,相互之间打架扯皮。保护区的建设实际上成了一次部门之间的圈地运动。谁都以为自然保护区是一块肥肉,包括保护区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和当地老百姓。
随着国家管理体制的逐步理顺,自然保护区的体系逐渐形成,保护区管理逐渐规范,大家才慢慢地发现,保护区并不是那么好玩的。保护区有自己相应的法律支撑,却又存在着诸多的法律欠缺。保护区向世界提供了优质的生态资源,却限制了当地社区短期内的快速发展。由此而来,地方政府当初设想的利用自然保护区这块牌子“借鸡下蛋”、“借船出海”、“借钟馗打鬼”的幻想破灭,对于保护区促进经济发展的想法逐渐转变成保护区阻碍发展。一些部门也相应的推波助澜,于是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公园和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是在原来林场和水库、河流或沼泽、农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山体公园、生态公园、荒漠公园、水利公园等也应运而生。风景名胜区则利用可以开展旅游发展的诱饵,除了建设部门,水利部门也出了一个水利风景名胜区,农业部门出了个农业风景名胜区等等。十九大后,国家深化体制改革,将国土空间重新规划,把所有的保护地统一划归林业部门来管理,赋予了林业更大的责任。同时,提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并在全国十多个省开展了国家公园建设的试点。
有些省份非常积极,觉得建立国家公园又是一场新的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好时机。有些地方则不积极,担心中央提出的“最严格的保护”会影响当地的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其中有省份,国家给予了建立国家公园试点的机会,但他们宁愿不报,宁愿慢慢地转一转看一看,不愿意作为冲锋陷阵的对象。
全国的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工作轰轰烈烈的开展,随着国家公园进程的推进,在探索过程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声音。一些不科学的,盲目的措施让人们对国家公园的建设失去了兴趣。特别是中央环保督察用极严厉的手段,挑出了曾经长期遗留在保护领域的一系列的问题,为一些自然保护区正了名,让他们挺直了腰杆。同时,追责问责也让当地政府更加清楚保护区是一块随时可能出问题的“禁地”,有可能是一颗定时炸弹,以至于对自然保护区不但没有喜爱,甚至有些反感。自然保护区建设的热情从高涨到低迷,甚至是抵触。在环保督察过程中,有些地方政府明确提出要拆掉自然保护区。
中央环保督查不会同意撤除自然保护区,当下的政策也不允许随意撤除自然保护区,并明确规定,通过评估,确实已经丧失保护价值的自然保护区可以撤除,但必须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有些地方已经下文撤除了保护区,害怕被追责,又迅速把拆除保护区的文件收回,重新规划原有的自然保护区。这一过程中,让当地社区看得迷茫,让当地政府出现反感情绪,这种反感自然保护区的情绪同样也波及到国家公园建设。
中国的国家公园还在试点建设阶段,还没有一个成熟的管理模式,本来是可以通过试点建设找出最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经验,但由于担心国家公园今后会比自然保护区管理更严格,不敢提出试点,采取拖的政策。即使是已经在试点的地方,对国家公园也逐渐失去了兴趣。甚至有传言,有已经开展了几年国家公园试点的地方,却希望从试点行业撤除出来。
作为一个在基层工作了20多年,现在一直在从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保护工作者来说,我很理解当地政府的这种做法。我们今天的保护技术虽然经历了几十年的研究,也有一大批的专家,在这个领域做出了辛苦努力,但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依然突出,保护地体系并不完善,保护技术依然原始,保护与发展的理念仍然不很清楚。一区一法政策迟迟没有落实,保护区的法律法规也是以偏概全。保护区事实上成了当地的烫山芋,丢不下,拿不起。
中央提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体系,对已经有的自然保护地进行优化整合,并将保护地的管理权统一划归林业和草原一个部门,这一系列的手段,都是希望理顺保护地的关系,解决保护地长期存在的管理问题,解决九龙治水、多头管理的问题。
就这些问题,也有专家提出过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治理手段,但舆论界一片声音却很难落地,各个部门有各个部门的担心,再加上喊了多年的一区一法,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若干类型保护对象完全不同、保护级别不同的自然保护区,统一使用一套法律,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困难,有些法律规定根本难以落地。
比如南方集体林区建立起来的自然保护区,是在集体林中画出的一大片,按照法律规定,保护区内特别是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几乎是一草一木不能动,并按要求要迁出所在的村庄和人群。我们知道,南方集体林区的林地绝大部分归当地集体所有,几百年甚至几千年来,村庄一直在那里存在,人与自然基本已经形成一种相互依赖的和谐,却因为保护区的建立和管理,不得不从原来的居住地搬出去,当这些社区群众从感情上难以接受。更何况这些搬出去的群众还要为今后难以为继的生计发愁。
如此种种,在自然保护区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统一划归林业部门管理以后,各种保护地交叉重叠的管理模式,管理手段高低不一。人们在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又过度的强调执行,而失去了实事求是的理念。有些地方同一块地挂了多块牌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地等等。在这次整合优化过程中,发现这些牌子其实就是同一块地,但管理权在不同的部门手里。曾经在统计上报保护地面积的时候,这块地可能每一个部门都在上报,而统计保护地面积时,是用各个部门交过来的数据进行累加,真正到了国土空间一张图才发现,根本没有那么多的面积,曾经的保护地总面积不过是数字上的面积。
本来自然保护地的优化调整是想解决这些曾经长期存在的问题,但是上面的文件有严格的规定,“保护级别不能降,保护面积不能减”,而且这个保护面积就是通过各个部门数字累加出来的保护面积,而不是国土一张图上真实的面积。这让当地政府绞尽脑汁,想不出应对的手段,有些地方将所有保护地面积的数字进行累加,几乎超出了当地国土的总面积。因此,人们对保护地的建设更加没有好感,甚至深恶痛绝。
国家公园建设本来可以将已有的保护地进行整合,通过生态廊道连接,通过空间优化调整,通过整合让保护对象得到更好的保护,让空间布局更加完善,让国家的重要资源更能代表国家意义。有的地方但却因为害怕“更严格的保护”,害怕今后执行的难度,宁愿撤出国家公园试点,躲过这一关,避免自己被追责问责。
按照中国现行的政治体系,中央已经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体系”,这国家公园不是说你想建就建,也不是说该建而你可以不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保护地体系”,肯定要体现“主体”二字。而作为一些生态大省,特别是生态观丰富的区域,不是说你建不建的问题,而是建多少、在哪建、怎么建的问题。如果地方政府看得到自己该做什么,自己对当地的资源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提出更切合实际的建设国家公园的想法和条件,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设路径,这才是积极的态度。
我们总在埋怨国家有些政策与当地的实际情况有出入,但我们没有想过这些政策还没有出来的时候,我们从来没有发出自己的声音。
国家公园建设,实际上是一个既保护生态,同时又能促进发展的重大举措。不管是发达国家的美国、日本,还是发展中国家的南非、印度,国家公园从来没有拒绝经济发展。当然,经济发展不是国家公园建设的目的,但国家公园建设对当地的经济是有一定的带动性的。国家公园进去以后是要开展科普教育、环境教育的,让更多的人来认知来了解资源的意义,体现国家意志。在这个过程中,完全可以依托国家公园的资源优势,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开展生态旅游和一些生态产品的生产。
国家公园也需要管理,国家公园的一些生态系统退化的区域也需要修复,有些地方可以提供展示,必然会有一些产出,怎么利用好这些可利用的资源,也是国家公园管理的重要内容。让当地的社区在国家公园建设的过程中真正的受益,让当地的传统文化在国家公园里发光发热,这也是国家公园建设的重要意义。
不能因为一味的强调自然保护,而伤害了当地社区既有的利益。也不能因为一味强调当地经济的发展而损害了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系统。怎么掌握两者之间的平衡,怎么考虑一个度的问题,这就是管理,需要我们对资源更加了解。这个资源不光是自然资源,还包括当地的人文资源,让每一种资源都充分发挥它的存在价值。
国家公园建设应该针对国家公园的主题有自己相对应的管理办法,形成切实可靠的法律体系。只有这样,国家公园才能够有机的将保护与发展结合起来。保护与发展之间不是制造矛盾,反而是调和剂、助推力。有些省曾经自己开展了国家公园建设,自己发布了一批国家公园,虽然从国家层面上没有予以肯定,但至少其中的一个国家公园得到了国家的认可,为今后用适合当地实际的办法管理和建设打下了政策基础。那就是一种积极的手段,一种积极的态度,将自己的想法实施到国家公园中去。
中国地大物博,南北差异、东西差异大。之所以要建设国家公园试点,并不是找出一个模式的国家公园,而是要探索各种不同条件下的国家公园应该怎么建、怎么管理?如果地方政府自己不主动站出来探索与自身条件相一致的国家公园建设,探索应有的条件和途径,这就失去了一次大好的机会,失去了更适合自己管理的国家公园建设的机会,就已经埋下了矛盾的伏笔。
在有省份拟退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的过程中,可以听到各种各样的声音。有骂声,有赞美声,有叹息声。这些声音的出现都有它的道理。我们相信,国家在2020年以后已经全部实现了脱贫,在奔小康的建设过程中,国家公园建设等生态建设一定是主题。如果现在不打好基础,在生态建设征程中又会落后别人一大截。
还是那句话,国家公园不是你想建就建、想出就出的。当然,国家公园绝不能停留在只针对物种,而应该视野更加广阔,更加体现国家意志。地质奇观、文化古迹、自然景观等主题一样可以建立国家公园。
只有实事求是,只有理清思路,超前思考准备,在国家公园建设中才可能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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