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库
 
首页 > 物种资讯 > 动物资讯

体型最巨大的陆地动物之一阿根廷龙

媒体:动物世界  作者:HZ86
专业号:钱佳弘 2023/7/13 8:20:13

图片

阿根廷龙 是蜥脚下目泰坦巨龙类的一个属,是种草食性恐龙,可能是地球上曾经生活过的体型最巨大的陆地动物。

它们在劳亚古陆侏罗纪的近亲(如迷惑龙)灭绝后,才于白垩纪中期的南美洲出现,即距今约1亿年前。

劳亚古陆(英文名:Laurasia)  又译劳亚大陆,为地质史古陆之一,存在于侏罗纪到白垩纪。劳亚大陆包含现今北半球大部分陆地。由劳伦大陆、波罗地大陆、西伯利亚大陆、哈萨克大陆、华北陆块、华南陆块构成,在侏罗纪中期由盘古大陆北端分裂而成,然后在白垩纪分裂成今天的欧亚大陆和北美大陆。

其名称是由劳伦大陆(Laurentia)与欧亚大陆(Eurasia)组成。

界:动物界 Animalia

门:脊索动物门 Chordata

纲:蜥形纲 Sauropsida

目:蜥臀目 Saurischia

科:南极龙科 Antarctosauridae

属:阿根廷龙属 Argentinosaurus

图片

阿根廷龙的模式种是乌因库尔阿根廷龙

Argentinosaurus huinculensis

乌因库尔阿根廷龙是由阿根廷古生物学家约瑟·波拿巴(José F. Bonaparte)及罗多尔夫·科里亚(Rodolfo Coria)于1993年发表及命名的。它是属于白垩纪阿尔布阶至森诺曼阶,距今约112.2-93.5百万年前。发现化石的地点是位于阿根廷内乌肯省的利迈河地层。

图片

没有太多阿根廷龙的化石被发现。

正模标本(编号PVPH-1)包含:

三节前段背椎、三节后段背椎、有第1到5节荐椎(都只有椎体的腹侧)、数个破碎的背肋、一个右侧荐肋、右胫骨。第一背椎的高度(神经棘顶端到椎体腹侧)是1.59米,而胫骨约为1.55米长。

图片

另外,一根不完整的股骨(编号MLP-DP 46-VIII-21-3)也被归类于阿根廷龙,是一节不完整的股骨干,长1.18米。

图片

阿根廷龙与人、非洲象的比例参考

在1990年代,葛瑞格利·保罗(Gregory S. Paul)、T. Appenzeller曾多次提出阿根廷龙的身长、体重估计值,身长估计值约35米、体重估计值多介于90到100吨之间。但当时缺乏较完整的泰坦巨龙类化石可供比较。

图片

近年来,有较为完整的泰坦巨龙类化石发现,例如萨尔塔龙、后凹尾龙、掠食龙,使科学家可以估计出泰坦巨龙类的较准确体型。

在2006年,肯尼思·卡彭特(Kenneth Carpenter)的一份双腔龙与其他巨型蜥脚类恐龙的研究中,估计阿根廷龙的身长是30米。

在汤玛斯·霍尔兹的2008年版恐龙列表里,则将阿根廷龙的身长记为36.6米。

图片

2004年,佩尔·克里斯坦森等人的南美洲白垩纪恐龙研究里,参照其他13种蜥脚类恐龙的骨头密度,计算出阿根廷龙的骨头密度介于60到88吨,最有可能是73吨。

图片

萨尔塔龙属 Saltasaurus生存于晚白垩纪。名字取自于阿根廷西北部的萨尔塔省,也是首次发现它们化石的地点。

在1980年首次叙述、命名,它们被估计身长为12米,体重有7吨。

图片

后凹尾龙属 Opisthocoelicaudia 身长12米,生存于晚白垩纪。化石是在1965年发现,由一个波兰与蒙古科学家共组的挖掘团队在戈壁沙漠中发现。在白垩纪时期,蒙古并非全是沙漠,该地拥有繁盛的丛林与湿地,后凹尾龙可能从中涉水而行。

图片

掠食龙属 Rapetosaurus 它们的身长被估计可达15米,生存于白垩纪末的马达加斯加,约7000万年前到6500万年前。

图片

迷惑龙 Apatosaurus 生活于侏罗纪的启莫里阶到提通阶之间,约1亿5000万年前。它们是陆地上存在的最大型动物之一,身长约26米,体重介于24到32吨。

组装上最大的模型

图片

图片

阿根廷龙在美国乔治亚州亚特兰大的羊齿植物自然生态博物馆内展出。这个展览描绘出一个阿根廷龙与肉食性恐龙南方巨兽龙的假想战斗。

阿根廷龙重组的骨骼共有37米长。

阅读 11118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